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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家長:
為進一步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36條、《宗教事務條例》第3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第8條規定,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,即:不得利用宗教妨礙公民接受學校教育和社會公共教育,不得利用宗教妨礙義務教育的實施;不得利用宗教妨礙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。
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,民族的希望。在我國,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,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堅持教育與宗教互相分離原則的法律規定,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的具體體現,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要,教育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學校和廣大家長應盡的義務。
一、反對任何組織和個人引導、支持、允許、縱容未成年人信教、參加宗教活動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36條規定:“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、損害公民身體健康、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?!睆奈覈稇椃ā?、《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和《宗教事務條例》的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,我國實行的是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,宗教不得干預國民教育和公共教育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、誘使學生信仰宗教,更不得在學校從事任何發展教徒的活動。絕不允許強迫任何人特別是十八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入教、出家和到寺廟學經。引導、支持、允許、縱容未成年人信教、參加宗教活動是違法行為。
二、未成年人不能信教,是孩子們健康成長、成就美好未來的保證。未成年人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關鍵階段,是一個人確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的重要時期,他們沒有獨立的思維能力、不具備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,引誘、強迫未成年人信教、參加宗教活動,極易受到非法宗教活動、宗教極端思想的影響,從而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前途未來。所以,請廣大家長朋友們主動配合,讓未成年人遠離宗教,嚴禁參加與宗教有關的一切活動。
三、教育未成年人不能信教,是每一個家長的責任和義務。作為未成年人的家長,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,應按照國家法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培養子女,應成為孩子遵紀守法的榜樣,以健康的思想、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,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。無論是信教的家長還是不信教的家長,都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進入宗教活動場所、不參與宗教活動、不參加宗教培訓班、夏令營等。
各位家長朋友們,讓我們攜起手來,積極行動,從現在做起,共同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健康成長的安全防線!
《宗教滲透進校園六禁止》
?禁止宗教活動進校園
?禁止宗教行為進校園
?禁止宗教言論進校園
?禁止宗教服飾進校園
?禁止宗教思想進校園
?禁止宗教信仰進校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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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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